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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二手房買賣合同,九大事項必須寫清楚

籤二手房買賣合同 九大事項必須寫清楚

籤二手房買賣合同 九大事項必須寫清楚

購房者在訂立二手房合同前,對一些事項必須詳加核實。包括:房屋的產權人是一λ還是幾λ,是否都同意出售房屋;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房產面積和用途;房屋質量及規劃情況;有無被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被限制房地產權利;有無設定抵押等。

專家提醒:見不到房東,最好不買房;即使見到房東,也一定要看對方的產權證和身份證或户口簿。

籤合同時:9大事項寫清楚

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以下9個事項不可或缺:

買賣雙方地址、聯繫辦法等,註明房屋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家庭共有財產。房屋λ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等情況;產權歸屬,房屋是否屬於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等。交房時間和條件;各種税費和其他費用的分攤方式。Υ約責任及Υ約金、免責等事宜。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銷合同條件以及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禁止條款。

專家提醒:直接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簽訂過户合同,可能會多支出一兩千元的費用。成都市在二手房過户上有一個標準指導價,按此指導價核算出的過户税費(業內簡稱“過户費”)要低於按成交價核算出的過户費。如果購房者不瞭解這一點,此部分的差價(即“税差”)即歸中介方所有,成為中介方利潤的一部分,這也正是部分中介拒將發票交還買方的原因所在。但如果去交易中心直接簽訂過户合同,就必須按成交價支付過户費。

簽下不對等合同,咋個辦 

讀者吳女士説,她剛和中介公司簽訂了《委託代理房屋出售協議》,覺得自己簽訂的合同存在不少問題,詢問該怎 辦 

專家提醒:委託是一個單方行為,可以隨時撤回。一般而言,房東在中介 有找到二手房買家並進入實質性運作狀態前單方撤銷委託協議的,只要合同 有特別約定,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的。但對於已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只要其合法性得到確認,那 當事人只有履約;如果要解除合同,就要繳納Υ約金。

在簽約過程中要慎之又慎,對所籤條款要逐條推敲,不能模稜兩可;所有條款內容購房者都要真正認可,不要勉強簽訂;最好在合同文本簽訂前請專家或律師審核,這樣才能確保權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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