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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是否備案勞動合同

勞動局是否備案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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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要去勞動局備案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現行法律並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序。勞動合同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一份,企業蓋章、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當然,摁手印可以,但不是必須。繳納社保時,必須要有勞動局提供的正規勞動合同書,並且該勞動合同是經過備案的合同,這是社保局針對繳納社保所做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