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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五天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曠工五天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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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離五天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嗎

一般自離五天勞動合同就自動解除了。自離多久解除勞動合同這在中和行政法規中沒有具體規定,以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制度為準(這個制度必須按法定程序制定)。一般無故曠工三日以上可以視為自離了,也可以認定為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二款規定。第25條、第39條、第40條規定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