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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風險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風險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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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哪些風險

一、未籤的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四、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五、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六、不籤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保護商業祕密;

七、不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八、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