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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勞動合同鑑證辦理程序

東莞勞動合同鑑證辦理程序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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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鑑證的程序


勞動合同鑑證的程序,主要是指勞動爭議處理機構鑑證勞動合同的步驟和方法,大體如下:

(一)受理鑑證。當事人申請勞動合同鑑證,首先必須提供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3份;勞動者的身份證明;用人單位為法人,應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或授權委託書(用人單位不是法人的,應提供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以及鑑定部門認為需要的其他有關材料,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方予受理。

(二)審查勞動合同的真實性。鑑證開始時,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與勞動者(或者集體代表)應一同到場,由鑑證機關負責人主持,當面逐一詢問雙方當事人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進行,所籤勞動合同條款當事人雙方是否都贊同等。

(三)審查勞動合同的合法性。鑑證機關審查勞動合同條款時,要看條款是否齊全,權利、義務是否明確,條款內容是否符合勞動法律、法規及國家勞動政策的規定,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四)鑑定證明。對經鑑證審查合格的勞動合同,應由鑑證機關簽署意見,予以證明,確認其為有效勞動合同,並由鑑證工作人員簽名,加蓋鑑證機關的 專用章,註明鑑證日期;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及國家勞動政策的,或不平等的勞動合同,應駁回申請,不予鑑定證明;對構成違法犯罪的,應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整理、歸檔。對經過鑑證的3份勞動合同要統一編號,2份分別交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1份由鑑證機關存檔

(六)收取鑑證費。鑑證終結,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收取鑑證費。

建議大家除了瞭解如何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維護自己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詳細參考一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司法鑑定勞動合同該怎麼做這篇文章,在不幸簽訂了不合理、不可行的協議的時候冷靜處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合同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