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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入户勞動合同作假怎麼辦?

一、東莞入户勞動合同作假怎麼辦?

東莞入户勞動合同作假怎麼辦?

採取欺詐、脅迫手段簽訂的合同,損害了國家利益屬於無效合同,如果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屬於可撤銷合同,受損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若當事人雙方採取惡意串通,簽訂的合同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訂立的合同無效。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糾紛,勞動合同可以作為重要的證據提交,如果用人單位作假,屬於偽造證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五條,【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哪些是無效的勞動合同?

已成立的勞動合同也可能無效。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僱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製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願,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鑑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鑑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後,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綜合上面所説的,假的勞動合同是屬於無效的,如果影響到自己入户,那麼是可以走法律的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偽造的合同是會承擔起法律的責任,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自己持有一份,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