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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離職勞動合同

解除離職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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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怎麼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應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勞動合同按雙方約定解除;出具離職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