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合同 > 勞務合同

海外僱主與外派海員僱傭勞動合同

海外僱主與外派海員僱傭勞動合同

海外僱主與外派海員僱傭勞動合同

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外派海員________(海員證號碼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僱傭乙方到其所屬的________輪擔任________(職務)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對乙方的聘用期限為________個月,根據航行情況可適當提前或延後,但一般不少於9個月不超過14個月。聘用期滿,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長本合同至該航次結束。延長期內乙方基本工資增長________%。

二、工資及支付

乙方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加班費(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從乙方離開中國之日起),從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國之日止按月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具體標準根據職務見附件1。

乙方工資分家匯和在船領取兩種支付方式,家匯薪為________美元/月,其餘工資在船領取,領取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應完全保障乙方獲得租船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給予的利益。

三、工作時間及加班費

乙方通常工作時間為天天8小時,每週40小時,星期六、星期日為固定加班,每週56小時為正常工作時間,超過56小時之外的工作為額外加班。但通常情況下,每24小時內乙方應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如確因工作原因不能保證,該情況每七末內只能出現一次。

乙方如系持證高級海員則只有固定加班費,如系普通海員,除固定加班費外,額外加班時間應按小時支付用度。固定加班費及額外加班費標準職務見附件1。

四、伙食費

乙方伙食費標準為天天不低於4.5美元,具體的食品和物品供給依據甲方規定。

五、勞保用品

甲方按附件2的標準,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勞保用品。

六、醫療及病假工資

乙方在合同期內受傷或生病,甲方負責承擔住院、治療、食宿等一切用度,併發給基本工資。如經一年的治療後乙方仍不能康復,甲方可按照保賠協議的規定,一次性支付乙方用度手免責。

七、傷亡保賠

甲方按不低於“香港僱員賠償條例”(香港法規282章)的規定標準,向有聲譽的船東互保協會投保乙方自離開中國國境起至返回中國國境止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疾病)險,並負責事後追償。甲方保證將所有賠償如數交付派出乙方的代理公司,並由代理公司全數交還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續人。

八、航行區域

乙方服務的船舶應在 航區航行,如需要改變航區,應事先與乙方代理公司及乙方商量。

如甲方的船舶需駛往戰爭或類似於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甲方須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對乙方的基薪和本合同第七條款中的所有保險和賠償加倍。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負責將乙方轉船或安排回國。

“戰爭或類似於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的界定以本合同第七款的船東互保協會的最新規定為準。

九、登船及遣返用度

甲方負責乙方因登船產生的用度,但乙方在船發生棄船、漏船事件時,需自行負擔上船的用度。

甲方負擔乙方下述情況的遣返用度:合同到期;因病或因傷提前結束合同;因僱主原因結束僱傭合同;船舶滅失、擱淺或賣船;船舶被扣超過14天;船程中配偶、子女或父母生命垂危或死亡。但甲方不負擔下述情況的遣返用度:乙方要求提前結束合同;乙方漏船、棄船;乙方因違約行為、違法行為以及任何不當行為而遭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