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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勞動合同的特徵

集體勞動合同的特徵集體勞動合同的特徵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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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徵

1、集體合同需由職工代表與用人單位先行協商合同草案、實行集體合同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勞動者整體的合法權益,調整和改善勞動關係,促進企業和勞動者的共同發展,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2、集體合同的主體是職工代表與用人單位、集體合同生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