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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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糾紛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嗎?
律師解答:可以,但有例外。律師解析:可以,但有例外。一、可以直接訴訟,當事人可以攜帶身份證、勞務合同、起訴狀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通知雙方受理案件、送達開庭公告,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開庭當日當事人帶齊證據資料到庭參加庭審。二、但是有仲裁協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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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確認需經仲裁前置程序嗎?
一、勞動關係確認需經仲裁前置程序嗎?不需要,勞動關係確認只需要提交相關證據到仲裁機關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即可。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前置是我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首要程序,凡是勞動爭議,必先經過仲裁。而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有調解、仲裁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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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怎樣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如果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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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勞動糾紛可以打官司嗎
律師解析:職工勞動糾紛可以打官司,但是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產生勞動糾紛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處理: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自行協商處理,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協議書;2、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督保障部門投訴,由勞動監督保障部門介入處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