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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案件律師費是如何收取的?

一、勞動爭議案件律師費是怎麼收取的?

勞動爭議案件律師費是如何收取的?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律師辦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實行政府指導價。

第六條規定,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八條規定,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税金確定。

第十一條規定,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爭議案件,律師不得實行風險代理。

第二十三條規定,律師事務所應當接受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對於經濟確有困難,但不符合法律援助範圍的公民,律師事務所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

二、勞動爭議都有哪些解決方式?

1、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經調解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律師收費是有一定參考標準的,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等情況制定。勞動者在選擇律師事務所的時候,要選擇規模大、實力強、有豐富勞動爭議案件代理經驗的。並且,對律師費要事先問清楚,如果收費過高則不應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