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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勞動仲裁程序流程有哪些?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當然,不同地區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序也不一樣。接下來本站小編將為您整理武漢勞動仲裁程序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武漢勞動仲裁程序流程有哪些?

一、辦理流程

提出申請——登記——立案受理(不予受理)——庭前調解——開庭審理——裁決——執行——撤銷裁決和起訴

二、辦理材料

1、仲裁申請書,並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申請書應載明以下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繫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及住所。申請人應當在仲裁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

2、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3、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蔘加活動的,應當提交有申請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載明委託事項和權限,同時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代理人是執業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所函。

4、仲裁申請書中所載明的證據資料(書面材料提供複印件)。

5、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相關材料。

三、辦理條件

1、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2、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3、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4、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5、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如果您已經完整地閲讀了上述內容,可以知道武漢勞動仲裁程序包括提出申請,登記,立案受理(不予受理),庭前調解,開庭審理,裁決,執行,撤銷裁決和起訴,其中還需要準備許多身份證明材料和仲裁請求,事實依據等材料。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