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程序中斷條件有哪些?
一、申請勞動仲裁程序中斷條件有哪些?
1、已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包括向用人單位或上級機關申訴、向對方發律師函等方式。例如職工對解除勞動合同決定不服,向用人單位(或上級領導機關)提出申訴,屬於“有正當理由”。職工對於用人單位(或上級領導機關)重新答覆不服而申請仲裁的,重新答覆的時間應視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詳見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問題的請示》的覆函)。
2、已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如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即對方承諾在某一時間履行義務等,要蒐集能夠證明對方承諾的證據,例如可以通過錄音取證。
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全國總工會《關於認真貫徹勞動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通知》)。例如申訴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沒有法定代理人等。
5、撤訴案件的時效起算時間。當事人撤訴或者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撤訴處理的案件,如當事人就同一仲裁請求再次申請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再次立案審理,申請仲裁時效期間從撤訴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已撤訴的勞動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否可以再受理的覆函》)。
6、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出具書面通知期間。用人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5條第四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勞動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期限應當自收到解除勞動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仲裁的程序是可以進行中斷的,但在中斷之前就必須要有一個合理的條件才能得到執法人員的認可,中斷之後就意味着案件的時效會延長,但對於當事人也必須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找到合法的證據從而依法的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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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勞動仲裁提起訴訟書範本
律師解析:不服勞動仲裁起訴書範本原告___,性別:_,民族:_,住址:___,身份證號:___,聯繫電話:____訴訟代理人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___被告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法定代表人:___;職務:總經理聯繫電話:___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對___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__號仲裁裁決書的第_項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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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勞動仲裁不服向哪個法院起訴?
一、對勞動仲裁不服向哪個法院起訴?如果是向法院起訴的,應該是向當地的基層法院而不是中級法院起訴。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對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而向法院起訴的,應該向基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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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一般要多長時間
申請勞動仲裁大概需要四十五天左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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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期限時效是怎樣的?
一、勞動仲裁的時效期是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一年時效並非絕對。在一定條件下,超出一年仍然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