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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職工需要遵守什麼重要商業祕密

很多企業職工都掌握着企業各種各樣的商業祕密,一旦這些職工離職,要是不加以約束的話,很有可能造成企業商業祕密的流失,從而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的損失。那麼離職職工需要遵守什麼重要商業祕密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離職職工需要遵守什麼重要商業祕密

一、離職職工需要遵守什麼重要商業祕密

離職員工應當注意以下事項:提前三十日將離職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嚴格遵守與原單位簽訂的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期滿後,員工也應當保守原單位的商業祕密,在新單位工作過程中不擅自使用原單位的商業祕密,直至其商業祕密被公開。

因為工作前景、報酬等原因,員工發生跳槽、離職等現象屢見不鮮,對於掌握企業商業祕密的員工,就很可能會因為違反與原企業的競業限制協議而被原企業主張違約責任。那麼,在更換工作的過程中,為了不侵犯到原單位的商業祕密,離職員工應當重點注意哪些事項呢?

1、首先,員工準備離開公司前,應當提前通知原單位

2、其次,如果原用人單位和員工在《勞動合同書》中或與公司簽訂的其他《保密協議》中,對員工的競業禁止義務做出合法、有效明確約定的,員工應當嚴格遵守。

3、最後,企業到新單位入職後,也應當依據誠實信用原則和職業道德保守原單位的商業祕密,在工作中不擅自使用原單位的商業祕密。

二、侵犯商業祕密的處罰: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商業祕密是一個企業最重要的財富,要是被離職職工泄露了,則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於是很多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祕密的離職職工簽訂了保密協議,從而對自己企業的商業祕密進行保護。侵犯商業祕密是不道德的行為,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要是您遇到了類似糾紛的話請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為您做專業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