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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培訓協議員工是否需要支付培訓費

公司出資為員工培訓後,員工的身價會因此大增,成為誘發員工跳槽的一個因素,很多培訓也就成為員工跳槽的“嫁衣”,也誘發了培訓費用糾紛。那麼,如果發生糾紛,無培訓協議員工是否需要支付培訓費?有的企業會對試用期員工進行培訓,如果發生糾紛,試用期員工支付培訓費嗎?看完下面的內容您就知道了。

無培訓協議員工是否需要支付培訓費

一、無培訓協議員工是否需要支付培訓費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根據該規定,勞動關係雙方沒有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及服務期限,而用人單位已出資對勞動者進行培訓,則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出資培訓費用,其標準為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勞動者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二、試用期員工支付培訓費嗎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其中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員工在試用期內之所以不用支付公司的培訓費,是因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享有對合同的任意解除權,這是勞動法賦予的特權,用人單位無權以合同、協議等形式加以限制。

總之,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出資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為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如果勞動者違法服務期約定,就會發生培訓費用糾紛。建議勞動者就培訓費問題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避免發生糾紛,支付高額培訓費。對於無培訓協議員工是否需要支付培訓費的問題,本站小編就介紹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