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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行業不籤勞動合同違法嗎

一、快遞行業不籤勞動合同違法嗎

快遞行業不籤勞動合同違法嗎

快遞行業不簽訂勞動合同是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根據法律規定,快遞行業不籤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是勞動訴訟的方式來要求籤訂勞動合同,除此之外也是可以通過協商方式來處理的。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勞動者依法支付兩倍的工資,不滿一個月的,按計薪日折算,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二、勞動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的內容,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自的權利、義務及其相關條款。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勞動關係的實質,也是勞動合同成立和發生法律效力的必備條件。勞動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1)勞動合同主體。

勞動合同主體,即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包括企業名稱和勞動者姓名及其基本情況。企業一方除名稱外,還有經營地、法定代表人等;勞動者一方除姓名外,還有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

(2)勞動合同客體。

勞動合同客體,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確定的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它是企業和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直接體現,也是產生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3)勞動合同主體的權利義務。

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依據勞動合同享有的勞動權利和應承擔勞動義務。勞動合同的內容分為法定條款和協商條款。法定條款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協商條款是指法律法規未作規定或未作明確規定,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的條款。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因此説明所有的行業中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快遞行業單位不予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如果在超過一月但不滿一年時間內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