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航班取消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在我國航班取消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種是航空公司與保險公司合作推出的航空旅行險;另一種是銀行信用卡和保險公司合作推出的延誤險;還有一種是保險公司通過商旅平台銷售的延誤險。在各種航延險中,僅有少數航班延誤險可單獨投保,多數在綜合旅遊保險中以附加險形式出現。保額可以自選,市場上多數以延誤2小時以上為賠付標準,賠付金額為200元、400元至上千元不等。
此外,各家保險公司在理賠形式以及理賠渠道上並不統一,可以通過微信理賠、網站自助理賠、客服電話報案理賠。但其相同點在於,均為“被動式理賠”,即首要條件是被保險人自主申報。
人保財險理賠中心相關人員提醒,如航班延誤時間達到理賠條件,被保險人需在指定時間內電話報案,一般為48小時內。同時還需提供航空公司開具的延誤證明、延誤航班的登機牌、被保險人的身份證複印件、銀行卡複印件共四項材料。該人士透露,“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在收到材料後,1-2個工作日會審核完畢,情況無誤,3-5個工作日即可得到賠償。”
二、損害賠償的侵權損害
建設領域的行業大都與千家萬户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關,如房屋建造、煤氣維修、市政管理,其中有一些屬於“高危險”行業,從事這些“高危險”行業的工作時,如果稍不注意,就很可能侵犯到他人的生命、健康、身體權。除此之外,如道路交通事故,過錯醫療行為等也是常見的侵權損害類型。一旦發生侵權損害情況,侵權人應當承擔以下賠償責任:
人身損害
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就醫治療支付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具體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費、必要的營養費7項。
因傷致殘
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6項。
死亡
賠償義務人除應根據搶救治療情況支出的第1項所列費用外,還應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等費用。
計算方法
在人身損害賠償費用的計算上,我國制定的總原則是:具體損失採取“差額賠償”,抽象損失採取“定型化賠償”。“具體損失”就是:受害人實際支出的費用或實際減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換價值計算的損失,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而“抽象損失”則是:因勞動能力喪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評價的未來收入損失。如:對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死亡補償費採取定型化賠償,設定固有的標準和期限。
此外,對賠償金的支付採取一次性賠償和定期賠償兩種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賠償為原則,定期賠償為補充。其中,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賠償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超過原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權利人仍沒好,其可以申請法院根據情況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在我國航班取消賠償標準是保額乘客自選的,現在世面大多數以延誤2小時以上為賠付標準,賠付金額在200元到1000元不等。航空延誤險一般是由航空公司和保險公司合作推出的產品,還有就是銀行信用卡部門和保險工作合作推出。相關法律條例針對損害賠償的明細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工作七八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答:具體見內容。律師解析:工作七八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不能主張二倍工資,主張二倍工資的時效是一年,已經超過時效。如果勞動者想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補償金,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可立即通知即日解除,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還可獲得經濟補償。法...
-
女職工懷孕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女職工懷孕,若沒有過錯行為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懷孕女職工若有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過錯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若屬於違法辭退的,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
-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勞動合同工資的百分之幾
律師解答:80%。律師解析:百分之八十。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而且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
-
勞動合同到期該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