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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律效力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法律效力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法律效力是怎麼樣的?

我們可以知道勞動合同可以約束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同時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讓勞動者在權益被侵害的時候不會沒有法律依據,所以勞動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包含兩層意思。

一是勞動合同應當依法訂立,即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是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者違反合同的規定,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僱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製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願,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鑑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鑑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後,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勞動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1)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分為:正式工和臨時工勞動合同。

(2)按招工對象不同分為: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和農民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

(3)按用人方式分為:錄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調合同。

(4)按勞動者一方人數不同分為;個體和集體勞動合同。

(5)按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的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勞動合同。

(6)按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分為: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個體經營單位等勞

(1)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分為:正式工和臨時工勞動合同。

(2)按招工對象不同分為: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和農民合同制工人勞動合同。

(3)按用人方式分為:錄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調合同。

(4)按勞動者一方人數不同分為;個體和集體勞動合同。

(5)按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的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期限的勞動合同。

(6)按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分為: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個體經營單位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1)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廢止。

(2)企業經有關部門批准轉產、調轉生產任務,或者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單位的工作任務。

(3)企業嚴重虧損或發生自然災害,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4)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

(5)法律允許的其他情況。

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一個體現在其訂製是依據法律的,另一個是其能夠是法律的約束力,能夠約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不良行為,保障兩方的利益。法律效力都是兩面的,一面是保護,一面是約束。有規矩才能成方圓,如果沒有這樣的約束,法律的意義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