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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受傷是否可以認定工傷?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受傷是否可以認定工傷?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受傷是否可以認定工傷?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工受傷同樣可以申請認定工傷並享受工傷賠償待遇。未籤勞動合同受傷,如果勞動者是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傷害的;是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是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的屬於工傷,和是否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關係。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認定工傷後,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等級依據相關的規定補償,存在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雖然職工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如果在工作中受傷的,仍屬於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只是在申請時,需要受傷職工提供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錄音錄像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