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事假規定2021年是什麼
一、勞動法事假最新規定是什麼?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能夠證明其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就享有依法休年假的權利。但是,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由此可見,如果員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請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且用人單位不扣其事假期間工資的,將不再享有當年度的年休假;如果當年度的年休假已經享受,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員工將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如果員工在當年度雖然請事假累計天數達到20天以上,但依據規定已經扣除其對應事假天數工資的,此時員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予以剝奪。
二、員工請事假怎麼算工資?
除了法定的各類公休節假日和假期外,如果因特殊情況,員工本人需要離崗請假的,批准權在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綜合考慮實際情況及工作需求,拒絕員工的申請,也是合法的。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請事假應按月平均計薪天數21.75天來折算扣除工資。當然存在全勤獎、餐補等情形的,應當根據其規章制度的規定及對應的天數進行扣減。
三、員工請事假社保該如何交?
事假和社保沒有關係,只要目前在職,沒有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就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事假扣除的只是工資,有的單位也扣除績效,但是和社保是沒有關係的。如果員工因請事假,而本月沒有工資,其中單位繳單位應繳的,個人繳個人應繳的。如果員工請了整個月的事假,社保中個人繳納部分,可以在下月工資中一起扣除。當然,因為事假是員工個人的事情影響整個工作的進程,因此,企業可以不批准員工事假,但只要企業批准了,就必需為員工繳納社保,甚至有些比較人性化的企業,也支付全部或部分事假工資。
由此可見,職工請事假應該提供請假條,説明請假的事由。單位根據事假的天數扣工資,基數就是日平均工資。根據最新規定,職工休事假天數超過二十天,就不能在當年請年休假。除了事假,職工有婚假、產假等,這些法定假期受到《勞動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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