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社保局版怎麼寫的?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乙方):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閲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三十五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三十五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三十五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三十五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經濟類型: 户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什麼?
勞動合同主要有四個生效要件:
1、主體資格合法。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合法,指勞動者必須是年滿16週歲、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公民。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不能作為主體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文體部門招收16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經勞動人事部門特批)。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合法。
2、合同內容合法。主要指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因為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願,所以是無效的。另外,如果有證據證明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有重大誤解,這樣的勞動合同也應無效。
4、合同訂立的形式合法。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對於以口頭、錄音、錄像等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均無效。
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員工的基本信息,合同的期限是勞動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條款。勞動合同生效時,必須包含四個生效要件。首先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必須合法,必須是年滿16週歲,具備勞動權能力和勞動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次合同訂立的形式要合法,要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第三,合同要能夠表達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願。最後合同的內容要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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