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勞務外包的缺點有哪些?

勞務外包的缺點有哪些?

一、勞務外包的缺點有哪些?

一般來説,一些技術性的和事務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職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篩選、培訓、績效考評、員工意見調查、薪酬福利、員工關係等幾方面的內容,而這裏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訓、員工意見調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數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層人員招聘需求最多,也最繁雜,這種業務可以外包;國家法定的福利,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事務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關於公司文化建設、關係協調、激勵和留住人才之類的核心工作不能也很難外包。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二、勞務外包的優點

1.管理規範,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承包方負責託管人員的相關事務,並向其提供有關勞動方面的諮詢,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承包方為企業提供相關政策的諮詢並給出合理化建議,可以有效為企業規避用工風險。

2.成本低廉,提高企業效益。通過外包,可以為企業節省大量辦公費用,降低企業軟硬件資源支出,免去企業管理者相關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機械重複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業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動中。

3.服務全面,提高員工工作熱情。承包方為託管人員辦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續,免除了員工的後顧之憂,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對企業的責任心增強,更具工作熱情。

4.降低用人風險。與勞務派遣相比,用工單位(發包方)不用承擔連帶責任。

勞務外包目前是一種比較普遍的勞動合作模式,用人單位通過外包的方式將自己的生產線和生產產品進行銷售處理,給用人單位帶來了經濟活力,但由於不能直接建立勞動關係,所以對於核心技術一般是難以進行外包活動的,也限制了技術的進步。

標籤:勞務 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