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勞務合同的缺點

法律2.76W
勞務合同的缺點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出國勞務合同的缺點是怎樣的?謝謝幫助。

其他回答
按照我國國家法律規定,只有經過國家勞動部門、外事部門等相關部門的嚴格審查和批准,才有權代理出國勞務 的業務,否則,就是非法勞務中介。這種公司往往會導致兩種結果,一是交錢了不能出國,而是到了國外不能正常工作,或者待遇 很差。一旦這類公司代理中出了問題,甚至公司捲款潛逃,勞工就無法保證自己利益。
簽訂出國勞務合同一定要慎重。
最好諮詢 有關專家,如果你發現勞務輸出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與廣告宣傳的內容不同,這個時候一定要到相關部門諮詢。對勞務輸出公司的資格以及法律問題諮詢清楚,最好請律師或者懂法律的人陪你一起簽訂合同。 一般而言有僱傭合同和勞動合同兩種,兩種合同有不同的意義,約束的主體也不一樣,簽訂的過程中要注意區別。
勞動保障條款要明確。
國內外的法律在勞動保障待遇上不同,在簽訂勞動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勞動保障條款。
比如保險義務,應當在出國勞務合同中明確約定:由自己承擔保險責任,還是由勞動輸出單位或者 接收勞動力的外國公司承擔責任? 保險費由誰承擔?如果沒有保險怎麼處理?如果沒有 設定保險義務,一旦發生傷亡事故,就可能出現幾方推諉的情 況,而一般勞工,是沒有能力打這種國際勞工官司的。
出國勞務合同違約責任要分清。
一旦出現簽證不合要 求或者在國外無法工作的風險,中介公司應當承擔什麼責任?很多黑心中介由於沒有資質,只能為勞務人員辦 理短期旅遊簽證,這樣一來,勞務人員通 會被勞務目的地遣送回國,或者淪落 當地“打黑工”。這一點,很多勞務中介在格式合同中表述的都很含糊,出問題後,勞工就無法維護自己的合 法權益。
出國勞務合同 作為約束各方的法律性文本,一定要重視其作用,目前我國出國勞務宏觀管理體制 還不健全,對出國勞務信息的發佈也沒有相關的規範標準,出國勞務人員要增強自身的 維權意識,提防出國勞務合同中的陷阱。
2.辦理旅遊 簽證出 國打工本身是違法的,出國勞務人員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出國勞務本身涉及的法律很多,如果採取非 法途徑出國,是不會受法律保護的。
3.首先是要在正規的出 國勞務合同上註明相關權責,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善於維權,發現有不符合合同的侵權事 件時要敢於維權,再次可以尋求當地中國使領館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