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規定是怎樣的

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什麼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時候直接終止勞動合同,辦理工作交接,結算工資,領取經濟補償等。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想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30天內通知,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因用人單位的原因不續簽勞動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員工拒絕簽訂合同要怎麼做

1、對於部分在入職時就明確表明不想簽訂合同的職工,建議不要錄用,如果因為工作需要,必須錄用的,建議直接要該職工在入職時明確表明不願意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直接在入職時向該職工送達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規定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通知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職工拒絕簽訂,責任就不在企業了。

2、建議在規章制度裏面明確約定,職工要限期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職工不簽訂勞動合同,視為公司企業通知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拒絕簽訂。

3、建議在職工入職通知書中先列名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時間,並明確表明職工不簽訂勞動合同視為書面通知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拒絕簽訂的字樣,防止職工將來有意拖延簽訂合同,企業承擔不利後果。

4、企業一定要將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據資料予以保留,並且保留期限不得少於職工離職後的一年,防止職工離職後的一年內隨時主張雙倍工資。

5、企業可以召開全體職工會議,以會議的形式通知全體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將會議記錄由每位參會職工進行簽字確認,特別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公司做好備案。

只要用人單位無故的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是不續簽的,都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在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勞動者的情況下,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一般勞動者沒有造成用人單位重大損失的,都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

標籤:勞動合同 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