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支付醫療補助費嗎?
一、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支付醫療補助費嗎?
根據《上勞動合同條例》第44條規定,用人單位以醫療期滿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需另行支付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另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對勞部發[1996]354號文件有關問題解釋的通知》[1997]18號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該醫療補助費是指合同期滿的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被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需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對於被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且不符合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也應支付醫療補助費。
二、醫療期滿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醫療補助費主張的條件
(一)醫療期滿後勞動合同解除的,勞動者主張醫療補助費有理有據
1、若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限法定順延至醫療期滿。醫療期內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2條)。
2、勞動者因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單位可
以單方解除勞動關係(見《勞動合同法》及《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32條第1款第1項)
3、醫療期滿勞動合同未到期,單位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醫療補助費。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44條“用人單位根據本條例32條第1款第1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的,還應當給予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上述規定是特指醫療期滿合同未到期、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情形,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續簽而終止的,並不適用該“給付醫療補助費”的規定
(二)醫療期滿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而終止的,勞動者主張醫療補助費必須符合法律條件。
1、醫療期內合同期滿,合同期限順延至醫療期滿。但是醫療期滿後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終止。單
位理應辦理退工手續,並給付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等責任。
2、但是因為勞動合同到期醫療期滿而“終止”、不是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那麼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
付醫療補助費需要視情況而定。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22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或絕症的,還應適當增加醫療補助費。”勞辦發【1997】18號文進一步明確規定“《通知》第22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是指合同期滿的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被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5--10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鑑定為1--4級的,應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根據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出,並非所有的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支付醫療補助費的,若職員是主動離職的情形,或者是職員不及時到崗就職等情形,企業單位是不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賠償金的,對於那些職員是由於傷勢所致,無法就職等情形,用人單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賠償金。
-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
-
勞務派遣解除勞動合同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一年賠1個月的工資進行賠償,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
勞務合同糾紛有年齡限制嗎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簽訂勞務合同是有年齡限制的。一、因為我國的勞動法規定,單位不可以使用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二、如果單位非法使用十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話,那麼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會弔銷營業執照。...
-
美團辭職能立馬走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在試用期內,不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當天就可以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法律依據:《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