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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終止和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分別是什麼

勞動關係終止和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分別是什麼

大家都知道勞動關係建立後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有這樣兩個詞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到底是什麼意思,那就是勞動關係終止和勞動合同關係終止。下面本站就將為大家詳細介紹勞動關係終止和勞動合同關係終止相關知識。

一、勞動關係終止相關知識

1、什麼是勞動關係終止

勞動關係終止,是指勞動關係主體雙方權利義務的消滅,它是勞動關係運行的終結。實踐中,勞動關係終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勞動關係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2)勞動關係主體消滅或喪失一定的資格;

(3)勞動合同依法或協商解除;

(4)行政決定、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

應當指出的是,勞動關係的終止並不意味着勞動關係主體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消滅,某些特定的內容在勞動關係終止後仍然要存續一定時間。

2、勞動關係終止的原因

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原因,可以從多個角度進行分析。可能是客觀的,也可能是主觀的;有時來自勞動關係主體某~方面,有時是雙方共同的,或者來自外部環境;有時是某一個關鍵因素,更多時候是多個因素交織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勞動過程密切相關,有些和勞動過程幾乎沒有聯繫,等等。因此,分析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原因事實上往往比較複雜。

國外有學者指出,僱傭關係及相關的僱傭合同的終止可能是由僱員或僱主出於各種原因提出的。從僱主的角度來看,原因包括:

(1)僱員的嚴重行為不當;

(2)僱員缺乏勝任工作的能力和資格;

(3)組織削減規模而進行的裁員;

(4)對僱員的持續僱傭將違反法律規定;

(5)其他一些實質原因。

從僱員的角度來看,原因包括:

(1)因為年齡或健康原因(如精神病)而退休;

(2)因為各種可能的原因而辭職,包括接受另一份新的僱傭合同或移民;

(3)僱主違反了合同;

(4)死亡。

二、勞動合同關係終止相關知識

1、什麼是勞動合同關係終止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關係自然失效,雙方不再履行。《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法》在這裏對勞動合同的終止規定了兩種情況:一是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告終止,這裏主要是針對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二是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告終止,這種情況既適用於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同時適用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屬於約定終止。

其他觀點補充:2008年《勞動合同法》施行以後,勞動合同的終止只有法定終止,沒有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不是一個概念,建議不要混淆。

2、勞動合同關係終止適用情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相信通過上文的介紹,大家對勞動關係終止和勞動合同關係終止都有了一定的瞭解。值得一提的是,勞動關係終止和勞動合同關係終止雖然都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了,但卻不是同一個概念,它們也有着一定的區別,希望大家不要混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