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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沒寫具體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沒寫具體工資怎麼辦?

一、勞動合同沒寫具體工資怎麼辦?

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雖説沒有明確勞動待遇這一條款,但並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或者由仲裁機關,人民法院等有關機構根據相關規定予以確定。

1、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高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規定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相應內容的,按照實際已經履行的內容確認;

2、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低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的,按照有利於勞動者的原則確認。據此,在處理此類勞動合同糾紛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過勞動報酬的,按照實際已經履行的內容確認,但所支付的勞動報酬低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的,應當補足差額;如果用人單位未曾支付過勞動報酬的,該勞動報酬建議以本單位同一時期,同一工種,同一崗位的平均工資水平為標準確定。

二、勞動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條款?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這一規定是在《勞動法》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具體項目而形成的。

綜上所述,員工和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按時拿到工資報酬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合同裏面沒有就具體工資做出約定,雙方可以商議重新簽訂。當然,在發工資的時候也可以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執行。因工資報酬發生爭議,員工可以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到法院起訴。

標籤:工資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