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一個半月後才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員工入職,就表示雙方建立了勞動關係,根據規定,勞動關係建立後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這一點對於單位來説必須重視,有些小單位,人事制度不規範,對勞動合同也疏於管理,如果超期簽署,要支付補償。那麼,入職一個半月後才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入職一個半月後才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勞動者入職用人單位1個月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二、簽署勞動合同注意哪些事項?
1、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並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3、對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別注意
(1)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4)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綜上所述,單位最好在給員工辦入職手續的同時簽署好合同,這樣會省去不少麻煩。如果入職一個半月後才籤勞動合同,單位在下個月要支付兩個月的工資,這是逾期簽署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單位長期不籤合同,超過一年的,則視雙方已經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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