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簽了勞動合同違約怎麼辦?
一、應屆畢業生簽了勞動合同違約怎麼辦?
勞動者違約,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應屆畢業生簽了一年的合同,沒有到期,要看用人單位是否有花費進行過培訓並且約定服務期,如果沒有的,不算違約,如果有的算作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了要負經濟賠償責任外,有時還要承擔行政責任。如職工違紀後,企業可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辭退和經濟懲罰等處分。
二、籤勞動合同的原則是什麼?
1、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律上處於平等的地位,平等地決定是否締約,平等地決定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可拒絕與對方簽訂合同,同時任何一方都不得強迫對方與自己簽訂合同。
2、自願原則
自願原則是從平等原則引申出來的。當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雙方對於勞動合同的訂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權。當事人訂立合同只能出於其內心意願。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強迫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3、協商一致原則
協商一致原則要求當事人雙方就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勞動合同才成立。可能雙方當事人都有與對方訂立勞動合同的意向,但在具體條款上,如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問題上往往意見不一,這時合同就不能成立。
4、合法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裏所説的法律、法規,既包括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也包括以後頒佈實行的法律、行政法規,既包括勞動法律、法規,也包括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
應屆畢業生簽署勞動合同後違約,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要遵循合法原則,勞動合同的訂立不能違反法律規定;要遵循協商一致原則,雙方當事人要達成一致意見;要遵循自願原則,合同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還要遵循平等原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處於平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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