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養老金補辦的規定是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養老金補辦的規定是什麼

一、解除勞動合同養老金補辦的規定是什麼?

1、中斷繳費人員持公民身份證(户口薄)、養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手續。

2、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接續保險登記表》、並與中斷繳費人員簽訂《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

3、中斷繳費人員持《接續保險登記表》、《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公民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開立個人銀行活期儲蓄帳户,並存入足額存款。

4、代扣銀行根據《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的約定,每月定期按照斷保人員的繳費標準扣款,並劃入社保經辦機構帳户。

5、辦理了續保手續的中斷繳費人員可在每年五月末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領取上一年度《養老保險個人帳户對帳單》,瞭解個人繳費及帳户結存情況。

二、解除勞動合同後轉社保怎麼辦理?

1、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應憑《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和《失業證》(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2、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須跨統籌地區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人員,另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3、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失業期間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封存,繼續計息。重新就業後應繼續繳費,前後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儲存分別合併計算。

4、失業職工或下崗轉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不繳納醫療保險費、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不計算繳費年限。領取完失業救濟金後,應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辦法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計算繳費年限。

總之,也不僅是養老保險,其他的社會保險也會伴隨着勞動合同的解除受到一定的影響。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由於向工傷,生育等這些社會保險並不能夠以個人的身份補交,因此,建議職工也能夠考慮掛靠到代辦公司,畢竟,除了補交養老保險之外,其他的社會保險的繳費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