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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可以嗎?

可以讓代理人去辦理,此時需要勞動者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

解除勞動合同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可以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本人在場,但是單位單方解除時不需要本人在場的,只不過是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如果是協商一致,而又不想或者不能親自前往的情況下,就要委託各代理人代為辦理,用人單位要求嚴格還需要進行委託事項公證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解除的適用條件也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一需要明確,公司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據相關的法律條件,在員工的勞動合法期內,也就是員工在固定的勞動合同的期限時間內,當然在勞動者沒有出現任何對公司不利的情況下,公司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話,是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公司應當支付超過一倍的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給員工。

第二,倘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的話,應在上述基礎之上再加上一個月工資的待通知金。

在《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中有提到:

假如想要讓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停止其應有的法律效應的話,除了用人單位可以保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在六個月以上但是時間卻還未到一年的,應當按一年來計算;若不到六個月的話,用人單位和企業應向勞動者支付在公司工作的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依據本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依據本法實施那天開始相關的計算。

勞動者解除合同的話,同樣需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進行解除,而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 培訓費用 直接經濟損失 約定的其他的賠償費用。

一般來説我們所説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都是由用人單位單獨向勞動者提出的,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解除則需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

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時候,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會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在勞動者不能本人到達現場去簽訂協議的時候,此時是可以讓他人去代理簽訂的,需要注意的是,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解除需要考慮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共同相關利益,此時也是為了維護勞動市場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