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關於雙倍工資訴訟時效是多久?
我們在企業中上班,經常會遇到各種問題,有些可能是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比如説不發放足額的加班工資或者是不足額繳納社保等一系列的問題,但是我們可能還會遇到一些更加嚴重的情況,比如説不簽訂勞動合同等。勞動合同關於雙倍工資訴訟時效是時效是一年的時間,從應當計算雙倍工資開始計算,如果超過這個失效就無法進行追償。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勞動合同關於雙倍工資訴訟時效是多久?
員工主張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最後一日的次日作為起算點,時效為一年。
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
根據《勞動合同法》,可以主張雙倍工資的情況為: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
(三)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我們在企業中上班是為了更好的經濟生活條件,在找工作的過程中,我們要認真的選擇,不要因為宣傳的高薪進入一些不合規或者違法的經濟活動中,造成不必要的一種損失。我們在入職公司後,一定要簽訂相關的合同,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關於雙倍工資訴訟時效期為一年,超過這個時間我們就不能維護自身的利益。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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