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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間員工違約金標準有上限嗎

一、勞動合同期間員工違約金標準有上限嗎?

勞動合同期間員工違約金標準有上限嗎

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標準是有上限的,具體規定如下:

1、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對於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違約金,《勞動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條中有如下規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三倍。

二、員工提前辭職是否要給違約金?

不需要給違約金,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起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

三、辭職的流程

1、寫辭職信,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

2、和主管詳談。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

3、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着手交接工作。

4、人事手續,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説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

其實,所有合同的違約金標準不可能沒有上限,所以勞動合同也並不例外。問題是如果員工只是單純的在勞動合同期內提前辭職,並沒有違反之前約定的服務期,這樣的話員工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公司也不能因為提前辭職就故意刁難,甚至不發當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