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以下三種情況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後默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第三次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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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公司能否要賠償
律師解答:單位不需要賠償。律師解析:單位不需要賠償。1、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單位不需要賠償,但合同應當延期終止。2、勞動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3、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屬於員工自動不續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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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需要提前多久
律師解析:1、辭職要提前30日;2、在試用期內要提前3日;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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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後的補償是什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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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可以按照以下辦法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先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足額的經濟補償金後,再與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