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一個月不籤勞動合同合理嗎?
一、試用期一個月不籤勞動合同合理嗎?
不合理的, 建立勞動關係, 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 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支付2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 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試用期內公司不給工資怎麼辦?
1、通常,單位欠工資,有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客觀原因是單位一時資金週轉困難甚至經營不善導致不能按時發工資,這種情況要體諒單位,但是也不是無限度地體諒,單位要確保員工工資為首位考慮要素,確實是無法繼續經營,要考慮如何妥善安置。
2、如果是主觀原因欠工資,如習慣性拖欠或者惡意拖欠,把員工的工資作為一直要挾,或者長期挪用工資用於其他用途,則員工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包括試用期員工)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1)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試用期一個月後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行為,可以向單位要求雙倍工資。由於公司經營不善,資金困難等客觀原因導致拖欠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在保證自己利益的前提下,適當的延長單位發工資的時間,體諒公司。若是由於單位主觀原因,不發工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全額支付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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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應籤書面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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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和我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答:可以申請仲裁。律師解析: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當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可以通過收集下列證據證明: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2.如用人單位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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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辭退,要得到怎樣的補償
律師解析:具體看用人單位解除的方式和理由,不一定會有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1、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的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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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如何去處理
律師解析:1.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2.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3.住院治療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都應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的單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