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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解除勞動合同嗎?

一、改制後解除勞動合同嗎?

改制後解除勞動合同嗎?

是否解除勞動合同要看公司具體的安置方案。國有企業改制要切實維護職工的權益,實施改制前,原企業應當與投資者就職工安置費用、勞動關係接續等問題明確相關責任,並制訂職工安置方案。職工安置方案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企業方可實施改制。

職工安置方案必須及時向廣大職工羣眾公佈,其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的人員狀況及分流安置意見;職工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重新簽訂辦法;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支付辦法;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拖欠職工的工資等債務和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處理辦法等。

實現企業員工身份置換,是企業市場化配置勞動力資源的基礎,是實現勞動力自由流動的前提,也是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輕裝進入市場的重要條件。

二、公司改制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標準是什麼?

國有企業轉制,可以視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總之,如果改制後要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就必須按照勞動者在原單位的具體工作年限,來決定他的經濟補償金,並且如果是要解除,也必須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到勞動者這一方,而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就是看勞動者原來在這個企業工作了多少年。

標籤:改制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