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注意事項有哪些
1、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綜合評估後再決定該勞動合同是否續簽以及按照什麼勞動條件進行續簽。
如果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任何一方決定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務必要在原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辦妥勞動合同的終止手續。
2、用人單位以書面方式徵求勞動者意見和勞動者以書面方式對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進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一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並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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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關係適用勞動合同法嗎
律師解答: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律師解析:僱傭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因為僱傭關係屬於民事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而勞動合同法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進行調整的法律,所以不受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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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僅以末位淘汰制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犯法的嗎
律師解答:犯法。律師解析:“末位淘汰”解除勞動合同犯法。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通過“末位淘汰”或“競爭上崗”等形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犯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請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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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樣計算
律師解析:勞動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計算應該按照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上所約定的報酬或第一個月所支付的工資進行計算,且支付不超過11個月。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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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反哪些侵害勞動者權益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侵害勞動者權益。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