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訂立變更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原則外還有什麼?

訂立變更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原則外還有什麼?

勞動合同是可以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在訂立勞動合同書需要站在一個公平的立場上進行,同樣,訂立變更解除勞動合同時,也需要遵循很多原則。那麼,訂立變更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原則外還有什麼?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具體是怎麼規定的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一、訂立變更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原則外還有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合法原則:合法原則要求勞動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內容合法。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具備必備條款,且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2)公平原則:公平原則要求勞動合同內容公平合理,用人單位不得以強勢地位壓制勞動者而制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條款。

3)平等自願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法律地位平等,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出於自願而簽訂。

4)協商一致原則:協商一致原則是指合同條款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不得強迫訂立勞動合同。

5)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一項社會基本道德原則,為人處世均應當遵循該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誠實,講信用,不得欺詐對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以上就是關於“訂立變更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原則外還有什麼?”的相關內容。從上文中,我們瞭解到,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五點原則,具體每點原則的相關內容,我們在上文中也都詳細的説明了。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本站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