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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合法原則嗎?

一、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合法原則嗎?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合法原則嗎?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合法原則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的法律準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1、合法的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得與法律、法規牴觸。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目的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同。

2、公平的原則,是要求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及勞動合同內容的確定上應當體現公平。

3、平等自願的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出自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願。協商一致,是指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勞動合同訂立的有關事項應採用協商的辦法達成一致協議。

4、誠實信用的原則,是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都應遵循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二、合同是否是規範化標準合同嗎?

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勞動合同大多都是規範化的標準勞動合同,也有的公司是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但是不管是規範化的或者是自行擬定的,都跑不出法律的範疇,超出了法律範疇,即使是簽了合同,合同也是無效的,公司是要相應承擔責任的,因為是公司本身擬定的合同不合法才導致合同無效,所以責任在於公司不在員工。所以員工對於該方面問題不必太過於擔心。無論是規範化合同還是自行擬定合同,員工均可以簽署而不必去擔心責任的問題。

很多公司投機取巧會在合同裏面改變崗位稱呼,比如説:該人員是管理類人員,但是公司卻在合同裏寫明是操作類人員。雖然待遇不變,但是這種做法對於員工來説是有風險的。對於公司卻是百利而無一害。所以員工簽署合同是務必看清崗位名稱,如果有異議務必當場提出改正後方可簽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不管是訂立勞動合同還是訂立其他類型的合同,都是需要遵守法律當中所規定的一些原則的,比如説最常見的就是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當然了,也必須要遵守合法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