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如何投訴?
一、勞動合同糾紛如何投訴?
勞動合同糾紛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求大隊解決;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勞動合同糾紛訴訟怎麼辦?
1、勞動訴訟,或稱勞動爭議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裁決或決定而起訴的勞動爭議案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和判決,並對當事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一種勞動爭議處理方式。
2、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3、訴訟當事人應詳細閲讀法院送達的《民事訴訟案件舉證通知書》,並按照其規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認為可以證明其主張或反駁對方的證據材料等證據。
4、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5、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即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是可以直接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是走法院進行起訴解決,只要有合法的證據,合法的理由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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