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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培訓後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銀行培訓後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銀行培訓後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1、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可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3、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4、根據《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未籤勞動合同,所以也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企業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工作是一個家庭收入最主要的來源,而一份合理合法的勞動合同又是勞動者工作最有力的保障。加入一個企業時,斷不可因操之過急而忽略一些最根本的問題。一定要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後簽訂勞動合同,白紙黑字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二、勞動者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依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那麼就可以表明雙方當事人是建立的勞動關係,之後如果發生一些勞動方面的爭議事項,完全是可以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解決的,但是也有一些企業可能為了減少成本,比如説銀行培訓之後遲遲的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完全是可以通過投訴舉報或者是通過仲裁等相關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