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協議補償金是多少
競業禁止其實與競業限制是有一定相似之處的,這屬於企業保護自身商業祕密的一種法律手段,要求被競業禁止的員工,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或勞動關係結束後的一定時間內,不能從事與其崗位相同的業務。競業禁止也是需要作出補償的,那競業禁止協議補償金是多少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競業禁止協議補償金是多少
1、用人單位與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者在競業限制協議中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用人單位原因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經勞動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2、競業限制協議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形式等未作約定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當事人由此發生爭議的,可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確認的標準及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應當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用人單位放棄對剩餘期限競業限制要求的,應當按勞動爭議處理機構確認的標準支付已經履行部分的經濟補償金。
3、競業限制協議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間,用人單位放棄對勞動者競業限制的要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
二、競業禁止協議有效的條件是什麼
有效的競業禁止協議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僱主必須給予僱員合理的經濟補償。這是競業禁止協議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認為,補償費的標準應當與職工在職時獲得的收入持乎。
2、競業禁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3、競業禁止合同應明確競業限制的業務範圍和地域範圍。
勞動者一方違反競業禁止這種不作為義務的民事責任方式通常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責任。如果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勞動者同時泄露、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了原單位的商業祕密,該勞動者應當同時承擔侵犯商業祕密的法律責任。
4、競業禁止協議必須採用書面的形式,在協議中明確約定競業禁止義務的時間、限帶蝴具體業務範圍、地域範圍以及補償數額、支付方法等。
5、單位應當確實擁有特定的商業祕密,且在合同中明確商業祕密的範圍,不能把一般的商業信息、知識技能和經驗作為商業祕密。
6、競業禁止的義務主體應當限制在接觸、瞭解或掌握企業商業祕密人員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範圍內。與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觸到單位商業祕密的僱員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原則上無效。
勞動者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又不能影響其正常的基本生活,就只好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金,那麼競業禁止協議補償金有多少呢,這樣的問題可能要根據簽訂的協議的時間以及有關事項來決定,要是你還是不清楚的話,可以諮詢一下本站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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