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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勞動仲裁怎麼辦,具體流程有哪些

上海市我國的一個國際化程度非常高的大都市,經濟比較繁華,人口比較多,企業也很多。職工也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也時有發生,當協調不成時,這就需要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裁決。那麼,在上海勞動仲裁怎麼辦?具體流程有哪些呢?本站為您解答。

上海勞動仲裁怎麼辦?具體流程有哪些?

一、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上海勞動仲裁流程

1、提交勞動仲裁申請

案件受理當事人或委託代理方(例如九源勞動保障機構)向管轄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以及相關證據。

2、等待申請審核,拿《受理案件通知書》和《開庭通知》

勞動仲裁委員會將審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條件,並在五日內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決定。

對決定立案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則發給申請人《受理案件通知書》和《開庭通知》。

對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員會發給《不予受理決定書》,説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勞動仲裁調解庭調解

勞動仲裁案件在仲裁庭由仲裁員主持,對勞動爭議案件先行調解。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仲裁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字,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並送達當事人。

調解不成則進行開庭審理。

4、開庭審理,衝裁裁決

勞動調解不成功,進入到開庭階段。開庭審理仲裁庭審主要有調查階段、質證階段、辯論階段,最後調解等,最後調解不成則仲裁裁決。

5、拿仲裁裁決書

仲裁裁決經仲裁庭合議作出裁決,並製作仲裁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6、對結果不服可起訴

裁決之後勞動爭議仲裁實行一裁兩審制,即當事人對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管轄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對基層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不服的,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管轄地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7、獲得賠償

根據判決結果,被告企業必須執行補償或賠償義務,原告方獲得賠償。

看了這些,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了上海勞動仲裁怎麼辦了。員工和用人單位產生勞動糾紛後,準備好相應的證據按照上面的流程走就可以了。仲裁部門裁決結果出來後,如果當事人對結果不服記得在接到裁決書15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若是超過了起訴期限,法院將會不予受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