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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賠償嗎

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賠償嗎

有時候,用人單位可能會通過一些手段而大肆的剝削勞動者,甚至還會出現違反法律規定不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況。那麼,在這些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賠償嗎?詳細內容,不妨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賠償嗎

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是指在勞動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支付給勞動者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為了維護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的權益,《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在一定條件下請求經濟賠償金的權利。與經濟補償金不同,經濟賠償金具有懲罰性,是一種懲罰性賠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七條的規定可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支付的賠償金相當於補償金的二倍。用人單位“違法”是勞動者請求賠償金的前提,但與此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和四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在一定條件下有解除合同的權利,這就導致了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在不明勞動法的情況下未合理利用解除權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請求其支付經濟賠償金,對於經濟賠償金的數額有異議的,有權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勞動者請求經濟賠償注意什麼?

勞動者請求經濟賠償金,應注意以下幾點:

1、用人單位只有在勞動者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符合第四十條規定的條件下,才具有解除合同的權利,同時不得有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2、經濟賠償金應按照《勞動合同法》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標準二倍的計算方法予以計算;

3、用人單位應對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理由提供充分的證據,不能提供充分證據的,應認定為解除、終止合同不當,屬於違法,應當支付賠償金。

實踐中,要是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的行為,那麼此時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做出相應的經濟賠償。但在要求經濟賠償的時候,最有可能產生糾紛,此時建議當事人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

標籤:勞動者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