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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員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開除員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開除員工賠償標準是什麼

開除員工賠償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相關法律依據

按在該單位的工作時間多少,補償標準也不同,如果在該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可以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工作了六個月以上沒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該單位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可以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開出無過錯的員工是需要進行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在勞動法中有着明確的規定,與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和薪資有關。除了經濟補償金之外,如果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到員工或者工會知曉的,還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作為補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