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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辭退可以要什麼賠償標準?

一、被辭退可以要什麼賠償標準?

被辭退可以要什麼賠償標準?

1、首先,公司辭退你的原因不同,這個賠償是不一樣的。

2、若是你是屬於下面的情況之一的,那麼公司是不用對你賠償的:

(1)、還在試用的期間但是被證明了是不符合公司的錄用的條件的。

(2)、在公司工作期間嚴重的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

(3)、在公司工作期間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的行為,給單位造成了重大的損害的。

(4)、在公司工作期間勞動者同時和別的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對該單位的工作任務形成了嚴重的影響,還有經過用人單位的提出後還不改正的。

(5)、由於本法的第26條的第1款的第1項所規定的情況而導致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6)、工作期間被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3、只要是屬於這些情況的,那麼他的用人單位如果是有提前了30天,並且用書面的形式已經通知了這個勞動者本人,也或是已經多支付了這個勞動者的一個月的工資,那麼也是可以去解除勞動合同的,這也就是大家經常説的“N 1”個月的工資的補償。

(1)、如果是勞動者得病了或者是非工作導致的受傷,那麼在規定的這個醫療的期間滿了之後確定無法從事原來的工作的,也無法從事由這個用人單位的安排的其他的工作的。

(2)、如果這個勞動者無法勝任工作,而且經過了培訓或是給他調整了工作的崗位,但是還是無法勝任工作的。

(3)、如果勞動合同在訂立的同時所按照的客觀情況有了一個重大的變化,從而造成了勞動合同沒辦法履行的,而經過用人單位和這個勞動者的協商,還是沒有就變更勞動合同而達成協議的。

4、若是公司和你去協商的解除勞動合同,而你也是贊同的,那麼根據1年1個月的工資的標準來補償。

5、若是由於公司的違法解除這個勞動合同的,那麼根據1年2個月的薪水的標準來賠償。

6、經濟的補償是根據勞動者在他的工作單位工作的年限,然後每滿1年就付1個月的工資標準來向這個勞動者支付的,超過6個月但不夠1年的,要以1年算,不到6個月的,要向這個勞動者付15天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無條件解除勞動員工的相關勞動合同是需要對員工進行相關的經濟賠償,一般來説根據員工的工作時長來進行確定,其次,如果是員工犯有相關錯誤的話,那麼就不得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員工自行進行離職,也不能夠要求用人單位對其進行相關的賠償。

標籤:辭退 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