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可以加班嗎,未成年工上班時間有何規定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都是受到重點保護的人羣,因此在勞動過程中,作為用人單位應該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加強對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才行。我們知道勞動者加班是很辛苦的,那實踐中單位讓未成年工可以加班嗎?下文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一、未成年工上班時間有何規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發育和繼續組織他們完成文化技術學習任務,一般對未成年工實行縮短工作日製度,並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加班加點和夜班工作、對於某些經過批准允許招收16週歲以下的學徒的特殊行業,國家還規定了一些特殊的保護措施。保證他們的身心能夠健康成長。例如,1961年5月勞動部就在《關於教工學校學生的學習、勞動、休息時間的暫行規定》中指出,未滿16週歲的學生,在進行生產實習時的勞動時間為,每一學年每天不得超過6小時,第二學年每天不得超過7小時,第三學年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
二、未成年工可以加班嗎
對於未成年工人加班的規定,用工單位就違反了未成年保護法,使用了未成年人,更不應要求未成人加班,這樣更損害了未成人的身體健康。國家明文禁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三、國家對未成年用工的保護
用人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1、安排工作崗位之前;
2、工作滿一年;
3、年滿十八週歲,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已超過半年。
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應按本規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檢查表》列出的項目進行。
用人單位應根據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結果安排其從事適合的勞動,對不能勝任原勞動崗位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勞動。
我國規定的未成年工是指已滿16週歲但尚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單位招用這部分未成年人是允許的,但在工作過程中也要加強對未成年工的保護才行,其中就要求單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加班。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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