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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童工罰款多少?

招童工罰款多少?

原則上我國是禁止單位招錄童工的,但針對一些特殊的單位則例外,如果有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擅自招錄童工的話,一旦被發現就要受到處罰,而這個處罰一般就是罰款。那麼招童工罰款多少呢?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招童工罰款多少

1、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個人,罰款標準如下:

(1)使用童工從事營利性生產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從事家庭服務性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罰款300~600元。

(4)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2、對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單位,罰款標準如下:

(1)對單位使用童工的,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2)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1500~3000元。

(3)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罰款1500~3000元。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在原罰款標準基礎上再加重罰款三倍:

(1)數次(兩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2)長期(三個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數次介紹或者一次介紹多名童工的;

(4)數次為童工出具假證明的。

二、勞動法規定童工年齡是多大

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未滿16週歲的少年、兒童,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允許從事的無損於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輔助性勞動,不屬於童工範疇。

我國《勞動法》第15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收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該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因此,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規定: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户(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招童工罰款多少,實踐中,針對招錄童工不同的情況,給予單位的處罰都是不太一樣的,即最後的罰款數額不同。具體的罰款情況,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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