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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可以根據員工業績辭退嗎?

一、企業可以根據員工業績辭退嗎?

企業可以根據員工業績辭退嗎?

具體要看勞動合同及規章制度績效考核的情況:

1、如果企業和員工約定好,並制定績效考核的標準,且員工未達到標準,則可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調崗或者二次培訓後仍不能勝任的,則給一個工資或者提前30天通知才可辭退員工;

2、如果員工達到績效考核標準,只是跟其他人比較業績差,則不可以辭退員工。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業績不好直接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3、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4、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5、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二、 《勞動合同法》

1、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2、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該公司應當繼續履行;如果不要求繼續履行或已不能繼續履行的,該公司應該按你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向你支付兩個月的月工資作為賠償金。

4、月工資是指其在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若月工資高於該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則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確定。

5、同時《勞動法》第26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