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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合同什麼時候籤

試用期合同什麼時候籤

試用期是員工剛剛進入企業時,企業給予員工的勞動考察期,試用期結束,若勞動者不滿足企業的要求,企業可以將其辭退,但要支付其勞務報酬。那麼試用期合同什麼時候籤?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務合同麼?本站將會對您的疑問做詳細解答。

一、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麼?

試用期是算在勞動合同時間內的。而且試用期的長短也並不是完全由企業説了算,雙方可以協商,而且勞動法中也對試用期有明確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勞動合同期限6個月以下,試用期不能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試用期不能超過30天;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能超過60天;勞動合同期限兩年以上,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是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存在於勞動合同期限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一説。用人單位只約定試用期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不存在試用期,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當按照事實勞動關係進行處理。在就業時,如果企業提出要試用的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要敢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嗎

用人單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給處在試用期的員工確定工資水平,而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所謂最低工資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在最低限度內支付的足以維持員工及其供養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應該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也就是説,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裏的。不管試用期之後是否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享有和正式工作時一樣的權益。根據有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依法享有保險待遇的權利。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以後,應按月為勞動者繳納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費用。勞動者除獲得勞動報酬外,還應享受與其他員工相同的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的行為並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有權依法獲得賠償。在勞動合同試用期內如發生勞動爭議,可依據有關規定,到市、區、縣勞動仲裁部門通過協商、調解、仲裁程序解決。

三、勞動合同何時籤比較好

簽訂勞動合同應在試用期之前,不少用人單位在畢業生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後卻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試用不合格等為由將員工辭退。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明確表示,新招用人員的試用期是一年,試用期滿合格後才能籤勞動合同。這種現象極為普遍,這種操作方法已經違反了相關法規條例。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的説法,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的勞動合同內容之一。按照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即應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期之前。

以上就是試用期合同什麼時候籤的相關資料,試用期的長短是由雙方共同商定的,根據試用期的長短來決定你應該在什麼時候和企業簽訂合同,因為如果不簽訂合同,是不存在試用期這一説的。試用期應該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中,企業不能以試用期為由不支付員工的工資。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瀋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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